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京程教育培训中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资格认证-课外辅导

教师从业资格证签约培训通道

时间:2011-09-29 15:41来源:未知 作者:刘老师 点击:
教师从业资格证签约培训通道

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教师职业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教师资格法定凭证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 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考试内容
        教师资格考试主要考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凡已有或准备取得大专学历的考生都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并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2)学历条件 
     《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应具备的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学历为不合格学历;认定初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依照上款规定,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教育教学能力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次《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教师资格分类与学历条件:
    教师资格共有七类: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①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可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或初级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②具备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可以申报: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③具备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具备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

    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可以申报: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报考地点:

       市教委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各区、县教委(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教师资格考试时间: 
    由于教师职业要求在教学工作中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原理,根据《教师法》规定,非师范院校毕业生必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方能申请教师资格证。

    各地时间不同。

    普通话水平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是否适合做教师是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为人师表,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能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等内容都是准备执教的人应当具备的素养。为此,鉴定要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门进行面试(答辩)、试讲和心理测试。

   教师资格考试教材

   教育学教材(小学卷、中学卷)
   教育心理学教材(小学卷、中学卷)
   教育学教材全解(小学卷、中学卷)
   教育心理学教材全解(小学卷、中学卷)
   教育学考前自测题
   教育心理学考前自测题

   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取得教师资格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学校和机构任教;中职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职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除了另有规定的高校教师外,申请认定其他类教师要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申请认定

     ①提交申请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或者依法接受委托的高等学校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原件、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或所在乡镇、街道证明)。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由申请人工作单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需提供《××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及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证明。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相片两张。
   ②考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的申请能力是否具备教育教学能力、是否适合做教师是教师资格认定中要考察的一项重要内容。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能为人师表,能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和思想品德、文化科技教育,能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等内容都是准备执教的人应当具备的素养。为此,鉴定要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专门进行面试(答辩)、试讲和心理测试。
 
  教师资格证书适用
  教师资格证书由教育部统一负责印制,在全国相应的学校通用。取得教师资格者可在本级及以下等级的学校和机构中任教。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只能在中专、技校、职高或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使用假教师资格证者,一经查出,五年内不得申报。

附:

各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考试对象: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合格学历的中国公民,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其中,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还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考试项目:一是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4科,培训教材见附件1;二是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四、考试报名及组织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1.政策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2月份集中进行教师资格考试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社会人员充分理解和参与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
2.报名及资格初审。3月上旬,各市(区)负责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3.培训与考试。3月上旬至4月中旬,由市级安排组织培训,培训要充分考虑社会人员实际,尽量安排在周末进行。各市(区)应于3月20日前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附件2)、考点设置、考场编排及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有关情况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并及时核发准考证。全省考试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星期日),考试地点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选定,具体考试安排及准考证制作见附件3。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由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确定,但须在2010年6月15日前完成。
五、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编号规则:准考证与考试合格证明(附件4)为全省统一格式,共11位号码。其中1至4位为年度号,5至6位为各市(区)行政名称缩写(西安—XA、宝鸡—BJ、咸阳—XY、渭南—WN、铜川—TC、榆林—YL、延安—YA、汉中—HZ、安康—AK、商洛—SL、杨凌示范区—YS),第7位为资格种类代码(A为中等职业学校、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代码、B为小学教师资格代码、C为幼儿园教师资格代码),最后4位为报名顺序码。如西安市第1位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准考证号码应为2010XAC0001;渭南市第1位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人员考试合格证明编号应为2010WNB0001。
六、考试费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按300元/人•科收取;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320元/人收取。
七、有关事项
(一)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提交的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学历问题出现异议的,以教育行政部门解释为准;毕业证真伪有异议的,以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工作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专业划分(是否师范教育类专业)有异议的,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必须有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条件。
(二)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原则上其申请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提交学历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获得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或初等教育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及其以上教师资格种者,应按规定参加相应层次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
(三)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其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责任编辑:刘老师)
顶一下
(1)
50%
踩一下
(1)
5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